南通海門勞務派遣工或臨時工被開除能得到補償嗎
昱齊盛小編了解到,南通海門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、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。但不少用工單位在各種類型、各種時間長度的工作崗位上都實施了勞務派遣,甚至在其主營業務崗位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。
而隨著整體事業單位的改革,南通海門勞務派遣和臨時工的用途越來越多。在工作的過程當中,勞務派遣工或者臨時工被用人單位開除或者辭退,或者是要求勞務派遣公司改變派遣崗位,都是不用承擔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相關責任的。
因為在勞務派遣當中,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,其勞動單位在勞務派遣公司并不是用人單位,用人單位只需要提供工作崗位,還有保障的工作條件,并且提供與正式職工相同的福利補貼津貼獎金就行。
如果用人單位因為工作,可以隨時以勞務派遣公司進行協商,召回派遣工,或者改變派遣工的工作崗位,不需要尋找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,或者考慮給予補償的相關事宜,《勞動合同法》當中規定,勞務派遣工有且只有,和勞務派遣公司直接發生合同關系。
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務派遣公司與派遣工的事情,論文單位,同需要與勞務派遣公司協商,并且其余費用即使用人單位退回勞務派遣工,也可以由派遣公司進行另行派遣,又不代表著就此就失業了,也不過是改變了就業崗位,因此不存在相關的經濟補償的事情。
昱齊盛小編提醒大家,南通海門勞務派遣工的工資,社保,工傷,失業等責任與保障,是以勞動關系全在勞務派遣公司,由其直接負責,與用人單位存在間接的關系,只有在勞務派遣公司解體或者無力承擔的時候,用人單位才能夠進行負責。